考试时间
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
2026 年 3 月 12—15 日。共组织开展 18 个类别专业技能测试,
各类别每轮次考试时长以考试说明为准。
文化素质、专业理论测试考试时间
2026年3月21日-3月22日

考试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送考上门”的形式,在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考点考场,采用分组分轮次的方式进行现场测试。
考前准备
(一)成立组织机构
各州市、主考院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考务、命题、评分、保障等若干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和工作责任人。各州市要选派 1 名统筹协调能力强、熟悉考务组织工作的人员担任考区主考,选派 1 人或多人专门负责对接不同类别主考院校评分专家组。各主考院校要成立评分专家组、仲裁组和州市评分专家组,为每个主考类别安排 2 名教师分别担任评分专家组组长和仲裁组组长,为每个州市每个类别分别确定 1 名评分专家担任州市评分专家组组长,负责做好与州市考点的对接工作,指导考点组织考试实施,统筹所在州市开展评分工作。考生人数较少的州市,可安排 1 名评分专家兼任州市评分专家组组长。
(二)制定考试实施方案
各主考院校要制定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实施方案,明确命题、抽题、考务实施、考点考场环境布置、考试评分工作安排,根据考试说明命制试题,按照试题要求提出材料清单和设备要求,及时购置、准备考试需要的设施设备、耗材。
(三)试题命制和材料准备
除采用现场面试、机考的类别外,主考院校须在考前按照本类别考试说明的样题类型抽取题型、命制试题,制定相应考试实施细则和评分细则。要提前确定考点考场环境布置要求,及时购置、准备设施设备和耗材,形成考试材料包。
(四)考点考位安排
各州市根据本地各类别考生人数、最大考试轮次及主考院校对考场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考点。要统筹考虑各类别考试日期和考场布置差异,尽量将考场要求相近的类别整合在同一考点,对同一考场进行最大化循环利用,有序安排不同类别考试,尽量控制考点、考场总体数量。各州市要结合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和各类别报考人数,合理确定各类别考点考位数,会同主考院校通过职教高考管理系统确定考位、考试轮次数。原则上考位数应以该类别考生人数除以最大轮次,并向上取整至最接近 8 的倍数;考位数确定后,将每8 个考位编为 1 个小组(人数较少的类别除外);水利水电类、铁道运输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每个考场不超过 30 人;计算机信息类、经济管理类按照考点计算机数量设置考位数,每个考场须预留 10%计算机备用。
(五)组建评分专家组
主考院校要根据与州市共同确定的考场、考位数测算评分专家数量,使用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全省专家库,抽取足够数量的评分专家组成评分专家组,确保每组考生均有 2 名评分专家负责评分。各校须在考前将本校评分专家名单以报告的形式正式向省招生考试院报备,如有新增评分专家的,须在报告中一并说明。
(六)考场布置
各考点按照主考院校要求布置考场、准备考务材料。考场应优先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确实无法安排的,要参照标准化考场硬件要求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除采用现场机考的类别外,省招生考试院将为全省考点每个考位提供录音录像设备保障,州市要配合技术服务方做好录音录像设备领取、安装、管理、使用,使用完毕后交回技术服务方驻场服务人员。考试期间的录音录像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 1 年。
(七)考务培训
考前,开展“省—州市—考点”三级考务工作培训。主考院校组建评分专家组后,由评分专家组组长开展评分标准和细则培训,各类别州市评分专家全员参与培训,掌握评分标准和方法,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八)考前演练
各州市、主考院校要提前将考前演练方案通知到考点学校和生源学校,于考前 1 天开展至少 1 次全程演练,将考生入场、候场、考试、离场、评分、成绩录入等环节工作任务分配至各部门
及各组考务人员。要全面梳理排查考试和评分环节存在的漏洞隐患,及时完善优化,确保正式考试衔接有序、安全平稳。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的类别,主考院校须在考前 1—2 周内向考点提供包含考生登录、模拟试题、提交考试结果等完整功能的考试系统链接,有关链接须提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九)试题保管
各类别试题要密封完好并妥善保管,按照规定时间、流程启封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提前拆封。主考院校应提前联系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做好交接,将试题存放到州市提供的符合条件的保密室。
考试实施
各州市、主考院校要按照各类别考试要求,周密安排布置,规范考试实施程序,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要认真测算考位和材料准备时间,结合各类别实际考试时长和轮次间间隔时长,规范各轮次考生入场、考试、退场安排衔接,统筹做好考生引导和考位准备工作。各州市评分专家组负责检查考试材料准备情况,各州市协助评分专家准备考试材料,组织考生入场和退场,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超过规定开考时间后,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州市要督促考点做好考生身份验证、检录、安检、监考、巡考、应急处置等工作,防范考试舞弊,维护本地考风考纪;评分专家要督促州市严肃维护考风考纪。
(一)评分
评分专家组组长组织评分专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现场评分。原则上每轮由 2 名评分专家负责对多名考生组成的考试小组进行评分,并负责该考试小组的考试管理、考试材料检查和应急问题
处置。采用现场实操的可根据专业特点,对考试小组人数作出相应规定,除采用纸质试卷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类别,原则上 2名评分专家最多负责 8 名考生评分工作。评分时,2 名评分专家分别对每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2 名评分专家的打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各类别评分应设分差阈值,分差阈值原则上设为满分值的10%,当分差高于阈值时,评分专家组组长应商评分专家确定考生成绩。考试评分、考务实施中出现特殊问题时,由评分专家组组长、考点主考及时妥善处理。
(二)成绩录入
评分专家评分后,考点组织工作人员将考生成绩录入职教高考管理系统,系统比对无误后,打印纸质成绩核对表。考点组织工作人员对成绩核对表与专家原始评分表进行至少 2 轮核对,无误后核对人签字确认。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的类别,由主考院校评分专家确认无误后,直接在职教高考管理系统导入考生成绩。
(三)成绩查询
考点确认成绩无误后,于考试当天通过职教高考管理系统开放考生成绩查询。
(四)成绩复核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结束次日 16:00 前向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州市汇总交评分专家组解释答复,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告知考生复核结果。如考生对州市评分专家组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由主考院校仲裁组组织再次复核,给出最终认定结论。
(五)成绩更改
如因现场评分或登分有误,确需更改成绩的,由评分专家组组长、主考共同核实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报主考院校职教高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考试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考点将各类别考生成绩汇总形成成绩光盘,主考、州市评分专家组组长共同在打印的纸质考生成绩册上签字,一并交至当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分别留存备查。考生成绩光盘和纸质成绩册保存时间不少于 1 年。主考院校汇总全省考生成绩后,将全省考生成绩光盘和经本校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家组组长签字的纸质考生成绩册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
其他事项
(一)各主考院校负责列出考试组织所需设备、器材清单,并按考位(含备用)进行准备。确需州市配合准备的设备、耗材,必须提前列出清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商州市准备,考点配合采购的设施设备、物流运输等费用由主考院校予以保障。各州市要配合主考院校做好评分专家抽调、考点考场准备和考前演练工作,不得安排高三年级学生参加考前演练。州市考务费由职教高考报名费承担。
(二)各主考院校要做好命题教师选聘和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强化命题教师的安全保密教育、诚信教育、廉洁教育,明确命题质量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职责。各州市、主考院校要严格遴选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培训,不得使用非正式教职工或学生参与命题、监考、评分等工作。
(三)各主考院校要根据本类别实际,做好评分细则命制、考试流程设计和评分专家培训工作,细化评分细则和评分要求,制作考务操作流程视频或流程图,制定考务实施工作问答。在考前采用远程网络培训、现场培训、考前试评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评分专家的培训。考中要关注不同考场、不同考试轮次考生评分情况,发现异常偏差及时研判处置。多措并举保障考试流程科学、规范,考试评分公平公正。
(四)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及时将评分专家工作情况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省招生考试院及时调整、完善专家库。建立黑名单制度,如在工作期间存在拒不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不服从安排、敷衍塞责或其他违规违纪情形的,移出专家库,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参加 2026 年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评分专家劳务费由省招生考试院承担,主考院校选派的本校评分专家差旅费、考务工作人员劳务费、耗材费、物流运输费、系统服务费等由主考院校承担,主考院校抽取的其他学校评分专家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请各主考院校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前将送本校评分专家名单和除采用现场面试、机考的类别外的试题,4 月 1 日前将全省考生成绩光盘和经本校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家组组长签字的纸质考生成绩册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
来源:招生考试院
云南职教高考网
